各学院:
为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拓宽学生的知识面,根据《江西财经大学关于第二专业(学位)教育管理的规定》精神,现决定面向体育博彩2006级本科学生开设第十六轮(2006级)第二专业(学位)教育课程,为做好学生修读前期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开设第二专业(学位)的申报条件
已开设第二专业(学位)的学院,原则上都要申报开设第二专业(学位);对已有本科毕业生的学院,在具有可行性教学计划的基础上,且具备相应的师资、教学设备、教材、题库及严格的考试办法,尽可能申报开设第二专业(学位)。
二、 制订(修订)第二专业(学位)培养方案
培养方案是教学的指导性文件,各申报学院应根据第一专业的培养方案,结合第二专业(学位)的培养特色,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制订出切实可行的第二专业(学位)培养方案。对培养方案的学分、课时、课程设置应做到科学规范。
1、学分、学时
第二学位主干专业课程至少在12门以上,总学分36--42学分,总课时达560--640学时;第二专业主干课程在8门以上,总学分24--30学分,总课时384--480学时(以上均不含毕业论文撰写及答辩学分、学时)。
2、课程设置
为了便于管理,第二专业(学位)教学计划实行学分制管理,在制定培养方案时,应参照2006级第一专业本科培养方案,一般有关主干专业课程的名称、学分、学时要保持相对一致。对部分全校通识课程的专业基础课不宜列入教学计划。学生一专所修学分与二专(学位)所修学分不能相互冲抵。
3、培养方案制定必须在广泛征求教师意见的基础上,经学院领导审定后方可申报。
三、 申报时间安排
各学院必须在2007年11月12日前将申报材料(申报报告、培养方案表)一式三
份交教务处教学运行科(联系人:施金龙 电话: 3816509),教务处将组织专家对各单位申报材料进行论证,确定本轮所开设的第二专业(学位),以供学生修读。
特此通知
附件一:第二学位培养方案(计划)表
附件二:第二专业培养方案(计划)表
教务外
2007年10月19日 点击浏览该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