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放假安排,结合学校实际,现将中秋节放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9月10日(星期六)至12日(星期一)放假,共3天。
二、各单位要切实做好中秋节期间的安全稳定工作,并于9月9日(星期五)12:00前将假期间(9月12日)的值班安排报校长办公室(联系人:孙青?h,联系电话:83816603)。
三、各单位主要领导在假期期间外出,须向分管校领导报告并告知党办校办。
四、学工部门和各学院要布置好假期安全工作和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严格控制学生外出旅游,杜绝事故隐患。参加军训新生的放假时间,由学校军训工作领导小组另行安排。
五、后勤保障处要做好假期间的后勤保障工作,确保在校师生的膳食和水电供应;切实做好业务范围内的物业管理特别是防火、防盗工作。保卫处要加强校园安全保卫工作。校属各单位要做好本单位管理的办公场所、教学场所及实验场所的防火、防盗工作。
校长办公室
二0一一年九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