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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班级:
根据国家教育部有关学籍电子注册的规定,取得学籍的在校学生电子信息必须与教育部的信息库保持一致才能取得毕业资格.请05、06、07、08级学生,如有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的学生于2008年12月19日之前将修改资料交到南区大学生活动中心三楼学生管理科。
提供的具体材料如下: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户籍证明并加盖公章,高考报名登记(可到学校档案馆找到.档案馆工作日是每周四)
逾期未办理者,相关影响后果自负.
学工处学生管理科
2008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