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提高我院教学质量,经院务会研究决定,特订定本条例。
二、本条例所称“教学助理”(Teaching Assistant, 简称助教或TA),是指本校在校学生协助教师进行教学活动,在任课教师的指导下分担教师批改作业等部分教学工作量的学生助理。
三、教学助理具体工作包括:
1、协助教师准备上课资料
2、参与聆听上课内容,在听课过程中,做好听课记录和学生的考勤。(听课课时一般不少于课程总课时的1/4)
3、协助教师批改作业,记录每名学生的完成情况,向教师书面汇报作业中反映的问题。(一学期作业次数一般不少于 6 次)
4、定期为学生对作业和课程内容答疑
四、教学助理配置原则:
设置教学助理的课程为部分主干课程,包括学科基础课(如数学类课程,经济学等)和部分学科专业课程。每学期具体课程由体育博彩
认定。
五、教学助理的培训
(一)体育博彩
视需要不定期召开教学助理会议。所有经认定的教学助理均应出席,如无法出席者,须出示请假证明(注明请假理由,并经教师同意),出席情况将列入TA期终考评依据。
(二)针对获得教学助理的任课教师,体育博彩
于学期初举办教师研讨会,以进一步了解我院教学助理制度,并分享教学心得。
(三)体育博彩
网站开通“助教园地”专题页面作为助教沟通交流及经验分享的平台。
六、教学助理报名审批程序
(一) 体育博彩
组织报名;(二) 任课教师负责遴选,并填写助理申请表;(三)公告审批结果。
七、教学助理的考核与评价:
(一)每次批改作业或习题需撰写小结
(二)助教团队内部探讨并在学院网站“助教园地”专题中分享心得或经验
(三)期末,教师填写TA协助教学绩效评价表。
八、教学助理的报酬:
(一)每位教学助理每学期原则上至多可担任三份教学助理工作(每份教学助理工作量的定义为:每学期每教师每班级每课程)。
(二)经考核完成既定工作量的,常规课程(上满16周的)每学期(4个月)每份教学助理工作量的报酬为600元;集中授课课程按具体工作量定。
九、本条例自2011年9月1日起执行。
2011年9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