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竞赛宗旨和目的
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National English Contest for College Students)旨在贯彻大学英语教学大纲,全面培养大学生的英语素质,激发学生学习英语的兴趣,竞赛面向在校大学生,提倡“重在参与”的精神。
二、竞赛内容
主要包括大学英语学习阶段应掌握的英语基础知识和读、听、说、写、译五方面能力。
三、竞赛对象
竞赛对象:全国各高校非英语专业所有年级本、专科生均可参加。
四、竞赛时间和方法
1、竞赛分初赛和决赛两个阶段进行。初赛和决赛均为全国统一命题,采用书面方式进行,由全国竞赛组委会办公室统一制卷。
2、参加决赛的学生必须从参加初赛的学生中选拔,按初赛成绩确定。
五、竞赛题型和命题范围
初赛和决赛的命题依据教学大纲,均以客观题为主(主观题60分,客观题90分)。初、决赛满分均为150分,其中听力均为30分。
六、奖励办法
本次竞赛设四种奖励等级: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二、三等奖初赛时产生。特等奖和一等奖通过决赛产生。获特等奖和一等奖的学生及其指导教师由全国竞赛指导委员会颁发获奖证书和奖品,获二、三等奖的学生由全国竞赛组委会颁发获奖证书。
注:本赛事由外国语学院负责,有兴趣参加的同学请向自己的精读老师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