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财教务处字[2007]132号
各学院、2006级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
根据《江西财经大学学分制条件下第二专业(学位)教育管理暂行规定》,经研究决定,自2007―2008学年第二学期起,在校内2006级全日制普通本科中开设第二专业(学位)教育课程。为了使2006级同学能在本学期内顺利完成第二专业(学位)报名及注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及条件 报名对象:体育博彩2006级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 报名条件: 1、修读第二专业,在校第一学年所修课程加权平均成绩不低于68分的同学。 2、修读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第一学年所修课程加权平均成绩不低于70分、通过大学英语四级或在校英语加权平均成绩不低于70分的同学。 二、开设的专业 本轮第二学位教育拟开设的专业有: 1、法学学士学位――法学专业; 2、管理学学士学位――注册会计师专门化、物流管理、市场营销、房地产经营与管理专业; 3、经济学学士学位――经济学、金融学; 4、文学学士学位――英语专业。 本轮第二专业教育拟开设的专业有: 经济学、房地产经营管理、物流管理、市场营销、注册会计师专门化、金融学、税务(纳税筹划方向)等专业。 三、选修第二专业(学位)教育的有关规定 1.课堂纪律 第二专业(学位)教育课堂纪律要求,参照《江西财经大学学生课堂考勤管理规定(试行)》江财教务字[2006]33号执行。 2.免听 根据《江西财经大学学分制条件下第二专业(学位)教育管理暂行规定》规定,修读第二专业(学位)的专业主干课程,如在第一专业的必修课或选修课中已修读该课程,且课程名称、学分及考核要求相同,成绩合格者,经第二专业(学位)所在学院和教务处审核,可办理课程的免听手续,但须参加第二专业(学位)该课程考试,成绩不合格者应参加补考。补考合格者,成绩以60分登记,并取得该课程学分。 3.重修 学生某些课程考核成绩合格,若同学因其成绩偏低而不满意,可申请付费重修,其成绩可按两次中高分登记。 4.学分 在修读第二专业(学位)课程过程中,如果擅自退学,其修读第二专业(学位)课程所得学分全部无效。经批准中途退学者,其修读的第二专业(学位)课程所修学分不能冲抵第一专业的课程学分(同时,也不能用第一专业所修学分冲抵第二专业(学位)课程学分),但二专所学课程及学分单独存入学生学习档案。 四、申报注册及缴费时间安排教 务 处